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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喪事會遇到哪些問題?辦理喪事有哪些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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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您或親友即將臨終時,請注意:
(1)在臨終時即可通知公司,即可撥打電話:24小時服務專線 0800-822-777(告知地點、宗教信仰即可)
(2)播放往者宗教信仰之音樂,家人一同助念,在事發期八小時內,盡量避免觸碰遺體,現場保持莊嚴寧靜。
(3)葬禮人員會在最短時間內到場安排,辦理殯葬館或打水舖之儀式,依不同習俗辦理,讓家屬安心。


二、於葬禮執行中,雙方就服務合約內容逐一核對。
(1)在家豎靈,要讓燃香不斷,早晚清潔靈桌,定時奉販及放置盥洗用品。(自行準備一個小板凳,腳尾錢及他生前最喜歡的衣服等)
(2)有親朋好友到家中致意,燃一支香給他。


三、從臨終到捨報後八小時重要處理原則:
(1)讓往者臨終最後一念耳所聞、眼所見、心所想都是阿彌陀佛。 臨終最後一念最重要,應輪流在臨終者身邊念阿彌陀佛,引導他的心念,願求往生極樂世界。從他臨終到斷氣後八小時輪流念佛不中斷,就能幫助他一念往生極樂。(若是天主教、基督教者已十字架、聖像念聖經)
(2)盡量不觸碰、換衣、哭泣或急於送入冰庫,以免墮入惡道! 若臨終者已被醫師診斷為難以挽回的重症者,建議勿再強行急救,因為從臨終前到斷氣後八~十二小時,他的肉體正在崩潰,靈魂也正要脫離身體,輕輕碰觸就像刀割。這段時間若對他急救、拔除針管,或是急著為他換衣、擦身、送入冰庫(或放置冰塊在身上),對他而言都像地獄的酷刑,極易因痛苦、怨恨而墮入惡道。又如果在他身邊哭泣、喧擾,就會使他煩惱或放不下,而無法往生佛土,繼續輪迴受無盡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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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 在台灣各地對於喪葬儀式的影響遠超過其他宗教信仰。 道教的思想中關於人的魂魄,認為人有三魂七魄,生前魂魄集於一身,死後各自離散。所謂三魂七魄,三魂是指胎光、爽靈、幽精。相傳胎光能使人延壽,爽靈則害人多災,而幽精使人喪命。七魄是指尸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與臭肺。三魂與七魄在人體內和諧並存時,則人身體健康。反之,魂魄離散無法聚合時,久之人必喪命。道家仙法強調養生成仙,透過消極的遵經守戒與積極的神形修煉來累積功德,以超越有形的肉體限制為目標。
關於人死後世界的想法,道教有別於佛教的西方極樂世界,認為所謂天界指諸仙修煉得到昇天之處,一般販夫走卒死後多半魂魄盡散,成為漂浮無依的孤魂而沉淪冥界,必須藉由道教齋法,仰仗仙聖的力量才能昇轉天界。
在道教葬儀中,道士扮演中介者的角色,藉著齋法的執行,乞求道家諸仙拔度亡靈,亡靈透過一系列的沐浴、解結、水火煉度、過橋等儀式過程使亡靈能夠在歷經生命的善惡與世俗的沉淪後,透過聽經聞法來懺悔解罪,消除累世種種罪業,回到生命的初始狀態已進入仙界。


佛教:相信人死後有六道輪迴,投胎後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動物、昆蟲….等,有可能到西方極樂世界也可能到十八層地獄。
還有另一種更高層次,稱死亡叫做「解脫」、「空」。佛教徒對死後的世界充滿光明面,較不恐懼悲哀。 佛教的喪葬一般採用火葬和土葬,不過現今台灣的佛教較宣導以火葬將骨灰存放在寺院靈骨塔中,讓往生者可以聽寺院誦佛法。
佛教徒往生時家屬不可拉扯啼哭,要替死者誦經、念佛,稱為助念,為死者沐浴、更衣並為亡者蓋上「往生被」後將遺體移到大廳,頭朝內、腳朝外,佛教不燒紙錢。二十四小時,才可進行入殮儀式,在喪葬期間不可鋪張浪費,不可殺生,只能以鮮花蔬果、素食祭祀死者。家屬的喪服為長袖黑色衣鞋,並以素色佛珠做為「帶孝」,喪禮主持法師或居士帶領大家為死者誦經。
死者家屬在四十九日內,吃素念佛、淨守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及不食五辛),並持續為亡者誦經、念佛、印經、布施、供養等佛事,替死者做功德,使死者能離苦得樂,往生佛國淨土。


基督教: 安息後,不用有引魂的儀式,因相信基督徒死後靈魂回歸到他本來注的地方~天家,家裡不用設靈堂,如有設置,純為讓親友有個追思的地方,一般來說基督徒安息後,都會先將遺體移至殯儀館安置好(特殊情況除外),家屬再與牧師及禮儀公司三方面來商討治喪期間及整個安息禮拜的方式與過程。
因每一位基督徒大都有固定的教會聚會,且每間教會都有牧師或專職的長老、弟兄協助,他們在會友蒙主恩召後都會幫忙安排後續事宜,並協助家屬處理,基督徒在親友彌留期或過世時都會先告知教會裡的牧師,因此基督徒親人的安息就比非基督徒的過世,帶給家庭的負擔相對的少了許多,基督教不忌諱死亡,因相信凡事有上帝美好的旨意,也確信與他們的親人天家能相見,且永遠同在。
入殮、告別(安息)禮拜整個過程,約需1小時30分鐘左右,牧師通常會與家屬商量整個禮拜過程如何進行,告別(安息)禮拜內容有敬拜、感恩、追思、安慰、佈道,在安排日期方面,10~14天左右為最佳,不擇日,只選擇大家比較方便來參加的日子,因相信每天都是上帝所賜的好日子,佈置與用品方面以實際需要、實用為原則,節省、不鋪張、不用祭品。墓園方面,多數都安葬於純基督徒墓園,每年省墓,因信仰相同,不看方位、不上香、不燒紙錢、免祭品,全部都以鮮花來追思,較整潔、美觀、莊嚴


天主教: 稱每年十一月為煉靈月,提醒世人不要忘記故去的人,在世之人也要煉淨純潔的靈魂,在教堂或公墓進行亡者的追思彌撒,對不認識或認識的人、無人祭祀的亡者,都乞求天主憐愛廣被恩澤,天主教雖然沒有普渡的名詞,但意義與佛教、民間道教的普渡是一樣的。 唱聖歌、獻祭、領聖體、灑聖水,邀請與會者與故去的人悔改,這就是天主教式的普渡---亡者追思彌撒。
天主教的普渡觀念則源於天主的博愛,並兼具中國慎終追遠的含意,及教化醒世的深意。天主教的生死觀,把生死看待為一種喜悅,因為人生完成了使命,死亡後,永生是真正生命的開始。天主教相信,當人死後,接受上帝的審判,有人上天堂,有人下地獄,有煉獄的觀念,是讓願意悔過而自認為不配升上天堂的亡者,煉淨靈魂純潔的地方。 天主教的禮儀以彌撒為中心,即按規定的儀式,依據<新約.福音書>中所載基督的命令和行動,象徵性地重演基督在十字架受死,而以己身為祭品獻給天主。因而在天主教看來,彌撒禮儀含有獻祭與犧牲的意義。
按照規定程序,彌撒基本上、分為預祭、正祭和末祭三個階段,其中正祭是彌撒祭禮的主要部分。在正祭時,首先由主禮者取出無酵麵餅和葡萄酒,並在酒肉滴上幾滴水,象徵耶穌在十字架上被刺穿胸膛而流出的血水;隨即唸<序文經>,至「聖、聖、聖」一句時,由輔祭者打鈴,提醒教徒已彌撒的核心階段,在準備迎接即將降臨祭抬的耶穌。這時主禮者代表耶穌,拿起麵餅,口誦:「這是我的體」,在舉起酒杯,口誦:「這杯裡是我的血…..」接著,主禮者唸<天主經>並先吃麵餅和飲葡萄酒,然後為自願領「聖體」而跪到祭抬前面的教徒辦「聖體聖事」。天主教徒相信,經祝聖的酒和餅,其形與質均以神秘地變化為基督的血和肉。
流傳於中國天主教的彌撒,雖然一直保持著傳統拉丁禮儀,但也發展出本國特有的文化,即為已故父母和其他亡靈舉行的彌撒較多,這種彌撒在本國北方稱為「大黑彌撒」,在南方稱為「追思彌撒」。教徒認為通過這種儀式可以使亡故父母的靈魂早日升天。這種觀念與本國佛教、道教中,追見亡靈的儀式特別發達有關。


回教: 喪葬方式通常以土葬,而不使用火葬。因為回教徒認為火是一種刑罰,人在世的時候就不願意被火燒,何況是死者,只有造物主才可以用火去懲罰。
回教有所謂的【歸真】,就是將生命歸回真主阿拉。在教徒往生後,家屬會將死者身上的東西全都取下,將遺體頭朝北、腳朝南、臉朝西擺好,以白布覆蓋全身親友要為死者念祈禱文:「吾人屬於真主,最後也回歸於真主那裡。」並為死者反覆的祈禱。即送到清真寺,之後葬禮事宜就交由清真寺來處理。由教長帶領親人為死者洗禮,屍體必須用溫水洗淨,將全身從頭到腳,用水清洗三次才行,之後才送往墓地。 回教徒的墓穴也是為南北方向,頭部朝北,腳部朝南,面則朝向天房即西方,所有回教徒的墓都是同一方向。


神道教:(Shinto)簡稱神教,是日本的傳統民族宗教,最初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天皇崇拜等為主,屬於泛靈多神信仰(精靈崇拜),視自然界各種動植物為神祇,也賦予各代日本天皇神性。
「神道」一詞最早出現在「日本書記」,書中記載「天皇信佛法,尊神道」。「神道」二字雖然源自中國漢字,但實際上中國與日本對此詞的概念不同,我們若按字面來解釋神道教,必會被其名稱所誤導。
神道教徒不像基督徒有每週的固定禮拜,信徒可在每月一日和十五日或是祭日至神社參拜,也可按照個人需要隨時到神社膜拜,虔誠的神道教徒則每日早晨前往神社敬拜。 新生兒出生後30~100天內需參拜保護神,3﹑5﹑7歲的兒童則於11月15日七五三節參拜神社,感謝神祇保佑之恩,並祈祝兒童能健康成長。日本人多同時信奉神﹑佛兩教,婚禮多從神道教習俗,而喪殯則多從佛教葬儀。傳統日宅兼有神道神龕與佛教祀位,神道神龕多是供奉保護神與天照大神,佛教祀位則是敬拜祖先亡靈。


祭祀:主要內容有三部份:行禊祓﹑奏神樂﹑向神祈禱。禊祓乃指在某一時期內要潔淨身心與各種飲食器皿,是為齋戒;神樂又稱神遊,是一種祭神的宗教音樂;祈禱則和一般宗教祈禱相似,祈求國泰民安與個人蒙福。神道教特別注重戰爭勝利的祈求,因此每逢戰事,便有大批的神道教徒為了戰勝至神社膜拜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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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常見問題FAQ:

治喪規劃應準備之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2份及便章
死亡證明書需開立約15份或臨時死亡證明書
◎ 亡者兩吋照片或底片(放大照片之用)
◎ 隨身攜帶亡者身份證正本
◎ 家屬名單(豎靈及印製訃聞時使用)


如何取得死亡證明書
◎ 因疾病於醫院過往:直接由院內醫師辦理死亡證明書
◎ 因意外事故過往:需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後開立死亡證明書
◎ 因疾病過往,而醫院無法開死亡證明書,則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再請當地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書
◎ 如於自宅因病或自然死亡可委請合格法醫親臨開立死亡證明書。但衛生所法醫相驗後無法開立時則要報請檢察官相驗。


何謂彌留
當親人在未斷氣前,家人應該盡可能的隨侍在側,而現今多圍在身旁助唸佛號(如阿彌陀佛),請親人萬緣放下、心無掛礙。而傳統母喪須向外家(母親之兄弟)報喪,父喪則報請伯、叔父長輩,以往農業社會還無電話設備時,須親自前往長輩家中報喪,而長輩則準備一杯茶水,在門口給報喪者漱口後,隨即返回,不可入長輩家中。 病人若是住在醫院治療,當醫療罔效,接近生命終點時,醫生通常都會告知家屬;病人若神智清醒,有所指示,家屬當依甚指示辦理,否則應讓病人繼續接受醫院的醫護照料,直至去世為止。


法事時須準備及注意事項:
十二菜碗:依傳統習俗計有豆干、青菜、韭菜、白菜頭、魚丸、肉丸、金針木耳、發糕、米糕、肉片、小魚、土豆花生、芹菜、芋頭、米粉、豬腸、雞頭、翅腳、屁股、黑豆等從中挑選出十二樣菜祭祀(均需煮熟);另準備白飯一碗、筷子一雙。菜碗用來祭祀亡者,因此可以另外準備其生前喜歡吃的食品一起供拜。若是不拘泥傳統菜色,也可以自行烹煮菜餚或是到自助餐買菜餚,可葷可素;亦有人單純用水果祭拜。
葷三牲:全雞、全魚、豬肉一塊(均需煮熟),用來供拜王官。若忌葷食,亦可以採用素三牲
◎ 四果:即準備四樣水果拜佛菩薩,每樣數粒,大的如西瓜等壹顆即可。
◎ 米酒或清茶:用來供拜王官(多用米酒)或是亡者,拜佛菩薩則用茶水為宜。
◎ 香一份、蠟燭二對(拜神用紅色,拜亡者用紅、黃、白色選一)壽金二支、刈金二支、小銀紙各數支。
◎ 是否依傳統燒庫錢紙紮(如七需要金山銀山)請斟酌;或是配合作功德時才一起燒給亡者。
◎ 作七供品亦可單純均以水果、清茶供奉表示敬意。
◎ 建議您上述用品可以自己採買,因為還是自家人比較瞭解亡者之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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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往生相關的說明
1. 拼廳與舖水舖:病人即將往生時,通常會指定以大廳做為〝正終〞的地方,因此在病人危急之前,子孫應先將大廳先行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拼廳」。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男移龍方(門之右方),女移虎方(門之左方),男左女右,頭裡腳外。 但現在不一定分大小邊,也有直接送至殯儀館或入殮寄棺。
2.壽衣:人往生後穿著入殮的衣服稱做「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壽衣算層而不算件(即上衣有裡子即兩層),上衣通常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白襪黑布鞋。
3.遮神: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如有供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為避免沖煞到神明及祖先,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4. 信仰習俗:民間的習俗,人往生後的靈魂乘轎赴陰間,要在腳尾設腳尾物,即腳尾飯、燈、燒腳尾紙與香。


關於往生儀節
1. 隨侍在側: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
2. 舉哀:人往生後,隨侍在側的子孫隨即舉哀。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助念佛號並不哭泣而且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不可哭泣。
3. 易枕與蓋水被:子孫用一整捆銀紙做為屍枕,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4. 陳設腳尾物: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用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鹹蛋亦可)並正插一雙竹筷,供往生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火、腳尾爐,並燒腳尾紙(銀紙),供往生者做盤纏,應慢燒,以免室溫升高。
5. 變服:初終尚無孝服,全身改穿素色衣服。
6. 帷堂與闔扉:帷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7. 門外示喪與為鄰人掛紅: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寫明「嚴制」或「慈制」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春聯應予撕除。為敦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小條紅布,以示吉凶有別。紅布條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並由道士洗淨,貼上淨符。
8. 守舖與關貓:親人往生後,子孫哀慟不忍,須小心看守,親人需日夜守靈,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9.孝服與孝誌: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製,則須採購五服(麻、苧、藍、黃、紅)布料。目前禮儀公司大多以出租的方式。
10. 擇日與辦理死亡(火葬)登記:喪事重忌諱,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擇日選時。一般是擇入木時辰、出殯日、進塔時辰及座向。 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死亡登記,始能入殮
11. 報喪:入殮時辰選好即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
12. 買棺:「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土葬火葬所用的棺木不同。
13. 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聲極淒洌,俗稱「哭路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自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奉養無狀。
14. 宗教法事: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為「唸腳尾經」及「返西方」。如為病逝者須多加「藥懺經」。
15. 組治喪委員會: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或交遊廣闊者,去逝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


大殮與停殯
1、成服:以前有成服儀式,今多省略。
2、放板:運棺木到喪家,俗稱「放板」。
3、接板與磧棺:壽板運到離喪宅幾十公尺遠時要暫停,孝男等穿孝服哀嚎來跪接,俗稱「接板」。接板時為首帶〝一袋米〞(內放銅幣,今改用紅包),一副桶箍篾,一支新掃把,米與桶箍放在板上,俗稱「磧棺」,新掃把則用來掃棺,同時孝子每人孝服衣裙都佩許多捲好的銀紙在棺前燒,燒完,棺木才抬進家門,抬棺入屋,要頭先進,俾便入殮時頭內腳外。
4、乞水: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今人住於都市嫌河水髒或離河太遠,也有人以水桶裝自來水置於露天處以行乞水之禮。
5、沐浴: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穿衫辭生,分手尾錢儀式。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6、穿壽衣:今人大多於未斷氣即為死者穿上壽衣,少數地區仍循古禮於沐浴後行之。往生者之穿著,貼身一重必須用白色棉布衣褲,中層隨人穿,外層則昔多用長衫馬掛,今已有人穿西裝。
7、辭生:此為尚看得見死者容貌最後一次之祭奠,也是往生者辭別「生人」階段最後一次祭奠,故名「辭生」。須準備六至十二碗食碗,陳於往生者面前,長子站在竹椅子,餘人跪於屍旁,由道士或土公用竹筷代死者夾菜每夾一道便唸一道吉利話。
8、乞手尾錢:「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象徵著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是責任之傳承。
9、大殮與棺中佈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長子用白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意燈光之光源方向。下墊棺席蓋水被,加枕,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棺底最好先舖木碳以吸屍汁、乾燥用,亦有置七星板。右腳踏銀紙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10、封釘與停殯:屍體安置好後,以銀紙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於香爐。釘釘時要唸吉祥話。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11、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供飯: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架遺像,置靈桌,供奉魂帛,魂幡,置一對蠟燭、鮮花,設香案、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入殮起每天要供飯,供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12、宗教儀式:大殮是喪禮中重要儀節,大部分人家都會衡酌自己經濟情形,宗教信仰敦聘宗教人士到宅舉行宗教儀式。若舉行宗教儀式則魂帛、魂幡等即委請道士僧尼製作書寫。
13、做七:「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小七,「三七」係出嫁女兒負責,「四七」也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也是小七,「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現代人由於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縮短的情形,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七」與「七七」各七天,中間每隔二天為「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過節,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
14、守靈: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因生前晨昏定省,不忍讓死者遽爾孤零。
15、香奠與答紙:往生者親友通常會送錢給喪家銀紙燒與亡者,俗稱「香奠」金額必須單數,切忌雙數,以免重喪。喪家收到香奠,必須答謝,目前以答毛巾最為通行,而且是收到香奠當時隨即答謝。
16、訃聞之撰印及郵寄: 大殮後,家屬或治喪委員會應撰好訃聞付印,並斟酌情形郵寄有關的至親好友,不應濫發,簡要敘述如后。
(1) 對死者之稱謂及姓名:對死者之稱謂是視由何人發喪,通知各親友而定。如由兒女發喪,則對死者稱「先考(妣)某公(母)○○府君(太夫人)」;若由丈夫發喪,則稱死者為「先室某女士」;反之則稱死者為「先夫某公」,若由孫子為祖父發喪則稱死者為「先祖考某太府君」等。
(2) 死亡之年月日時及地點 (3) 出生之年月日 (4) 享壽幾何 (5) 隨侍在側等套語
(6) 停柩何處 (7) ?年?月?日?時在?地舉行公家奠禮 (8) 發引安葬於何地(或何地火化
(9) 叨在○○○誼哀此訃聞等套語。
(10)家屬稱謂:排在第一個的一定要與第一項對死者之稱謂相對應。如此項具名自稱「未亡人」,第一項一定要稱「先夫」(死者)。第一項若稱「先考」,則此項自稱「孤子」「孤哀子」。現今大多儀禮公司一手包辦。
17、喜喪燈(大燈)之製作與懸掛方式:(1) 喜喪燈(2) 一般家庭往往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用甲表示)。遇喪事加兩盞喪燈(用乙表示)。 (3) 懸掛方式及意義:喜喪燈(俗稱大燈),乃懸掛在廳堂之外以示區別,喜喪燈之懸掛目的乃在分別 1.停柩在堂,2.出殯後


葬前工作準備
(一) 人員之分配 1. 大規模喪禮特聘總幹事一名:
秉承主人意思辦理出殯當天事務,以下設各組:
(1) 會計組:1.奠品受禮處 2.親戚受禮處 3.來賓接待
(2) 接待組:1.簽名處 2.公奠登記處 3.貴賓接待
(3) 總務組:1.禮堂會場之佈置 2.文書 3.各項應用物品之準備,布置與整理 4.奠禮後會場之清理 5.物品採購、訂購 6.喪服縫製人員 7.餐飲管理組
(4) 奠禮組:1.司儀 2.禮生二名 3.報告生平事略一名 4.致謝詞一名 5.音響燈光及攝(錄)影及錄音 6.點釘者 7.壓柩位:請父母雙全者或福祿雙全者為之
(5) 行列組:1.督導員及交通維護員一至數名 2.開導隊3.抬柩組及各項儀杖、花車之督導
2. 規模不大的喪禮其治喪人員可精簡如下:
(1) 聘總幹事一名兼辦總務
(2) 受禮處兼辦簽名工作:一至數名
(3) 奠禮組:禮生二名及司儀一名
(4) 布置組:視實際情形二至數名
(二) 禮堂之布置: 會場以設於殯儀館最為理想,假如是利用喪家附近空曠場地或巷道等則須預先搭蓬,依親友人數多寡與地形寬廣而決定會場的規模。唯靈堂設戶外應避免妨礙交通觀瞻,奠弔時不得製造噪音及妨礙鄰居安寧,在會場入口處正上方即俗稱「牌樓」,必須有標題,標明逝者之姓名以便賓友辨認,上書字數須依「生老病苦」之例。
1. 靈堂:依會場規模布置靈堂,並配合奠品之多寡來布置。
2. 軸幛之佈置:以布置在會場左右兩旁為宜
(1) 親戚:布置在「龍方」由賓友視線為起線,高約一丈,垂直懸掛,其長幼尊卑的順序依親戚上香之順序由內而外。
(2) 各界首長與公司機關及民意代表之「輓軸」:1.直立者懸掛兩旁2.中間部份懸掛長官輓額,只要簡單幾副即可,其餘儘量布置在兩旁,如數量多可分上下兩層。靈柩為主尊,按中央級、省級、縣市級、鄉鎮級,由內而外排列。
(3) 輓聯: 以相對偶為聯句採直式布置,其尊卑大體上依配偶、兒(媳)、女(婿)、父母、胞兄弟、侄、孫(媳)、孫女(婿)、曾孫、同鄉、治喪會等順序而排列。
(4) 特殊長官之輓額,恭懸在禮堂正中前方。 輓軸之懸掛法: 若「數量不多」,可按「甲式」懸掛,若數量「眾多」,則採用「乙式」懸掛,將送者之「頭銜姓名」露出即可,另外也可如「丙式」採「上下連掛法」,每幀用釘書機釘上,或者採用丁式上為橫軸下為直幛亦可,這完全要因地製宜


葬日節儀 1. 轉柩: 一般由宗教師(道佛人員)指揮,並由抬柩人員抬之,視喪家場地大小而有三種方式:
(1)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
(2)移柩至禮堂靈幃之後面
(3)若禮堂空間狹小無處可放,則只由抬柩者輕輕移動一下象徵移柩。 由兒子與長孫各執杖與招魂旛恭請靈位與香爐、安靈位於靈堂前中央位置,會場人員應肅立恭迎。原來停柩處置一木炭火爐以除濕取旺,放碗筷若干把(一個兒子一把),另置一桶水內放錢幣,以祈「錢水活絡」,並置一圓形竹器內盛發粿及十二粒丁仔粿(閏年加一粒)以求添丁發財。或加一把箍桶篾以警惕子孫須團結。
2. 家奠禮公奠禮: (1) 奠禮前之準備:
1. 觀念:奠禮應莊嚴肅穆,故孝眷不宜在奠禮進行中嚎啕大哭,以致影響奠禮的次序。依「國民禮儀範例」第十七條:親友之喪,應臨弔展奠,道遠者得函電致唁;奠弔時,應肅穆靜默。故奠禮進行當中不論任何人(包括賓客、葬儀工作人員、樂師等),不可聊天、走動、吸煙,以表示對逝者之尊敬,只有靈前香燈繚繞。
2. 所有的約雇樂團與陣頭只是供行列用,絕對不可佔用。奠禮進行的時間與妨礙肅穆感,不應有「假哭」或「請人代哭」的現象,更不應要求家屬在地上爬行。
3. 奠禮務必依訃聞內所定時間進行。不可稱「告別式」(日語),亦不可謂家祭(除服之日始日祭)、公祭(先聖先賢,對國家社會有功之人士始用之)。
4. 各項工作人員各就崗位及敦請賓客就位,家屬除兒子與長孫在柩邊準備引爐外,其餘子孫應在奠禮十分鐘前進入會場的最前方席位入座(準備參加宗教儀式)。
5. 司儀人員宣佈奠禮開始時間、家奠禮進行時間、公奠禮開始時與禮成發引時間,以便讓親友與工作人員心裡有準備。
(2) 家奠禮儀式: 家奠禮時間按內親外戚人數多寡而定,通常以二十分鐘至四十分鐘為宜。依「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八條:家奠在出殯前行之,其儀式如左:
1.奠禮開始
2.與奠者就位
3.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4.上香
5.獻奠品(獻花、獻爵、獻饌)
6.讀奠文(不用奠文者略)
7.向遺像或靈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跪拜,直系卑親屬家奠舉行跪拜禮)
8.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9.禮成 家奠禮中每一個單元皆以此儀式行禮,既莊嚴又隆重,每一個單位的奠禮時間約一分鐘。
(3) 公奠禮儀式 : 親友奠弔應向遺像或靈位行禮,並向其家屬致唁,親友行禮時,家屬於案側答禮。
3.安釘禮: 入殮後在靈柩四端各釘一長釘謂之「封釘」,因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 未必到場,乃直接由棺木店仵作為之,而於出殯日另外再安排一場「安釘禮」,請族長或母舅執斧點釘。安釘意義:昔時因沒有醫生開具死亡證書及檢察官制,而人命關天通常由親兄弟審視一番才封釘或啟靈,免得當子媳被誤會為草草收殮,其至被認為忤逆不孝或虐待死亡等。
4.啟靈、葬列與辭客: (1) 啟靈:依古禮有啟靈奠祭,仵工人員(俗稱土工仔)絞柩完畢,以八人 ~ 十二人或十六人、廿四人抬起,另一人立即將「柩凳」踢翻或提走,所謂「啟靈靈柩往屋外「靈車」處移動,子孫要迅即跟著爬起來,通常子孫應緊拉住靈車或紼帶,其意乃捨不得父母親如此快速離開。
(2) 葬列:出殯行列如下: 1.前導(標明*****之喪) 2.儀仗(不用儀仗者略) 3.樂隊 4.遺像 5.靈位 6.靈柩 7.重服親屬 8.親屬 9.送殯者
(3) 辭客:出殯行列啟靈一段路後,應擇適當地點讓靈車暫停,家族子孫向後轉,向送殯親友跪下鞠躬,並婉辭他們請留步,叫做「辭客」,孝眷俟長輩牽起始能繼續前進。
5.
(1) 安葬靈柩到達墓地,置於壙旁,請子孫於靈柩前再次舉哀,於下葬之前必須許仵工將柩尾一塊小木塞打掉,使空氣能夠流入,屍水流出,以便肉身腐化,俗稱「放栓」依據擇日師所擇時辰將靈柩小心移下去,柩下窐後,地理師持羅盤審定方位,無所偏差;各房子孫均無異議,乃將繩索解除,並將紅布銘旌舖在靈柩上,灑以米酒,掩土之前,孝男等須以麻衣盛土撒入壙穴,並喊:「阿爸(母)起來喔!」以示葬親人之肉身而不葬其魂,而撒土入壙,則表示是孝子親手葬其親。掩土成墳,立墓碑及墓桌,立后土,然後進行祀后土。火葬則直接到火葬場,當推入火化時須喊:「阿爸(母)魂出來喔!」火化~冷卻~撿骨全程約1個半小時,隨即請道士或僧尼唸經引往寶塔晉塔,其路上遇到橋樑時須喊:「阿爸(母)過橋喔!」到達目的地時須喊:「阿爸(母)下車喔!」
(2) 祀后土: 所謂后土即土地神,祀后土的意義,在祈求土地神保佑亡親所居之陰宅(墓地),祀后土多半由宗教師或地理師指導喪家子孫進行。
(3) 點主: 祀后土後乃行點主禮,所謂「主」是指神主,以父亡為,上寫「顯考◎公諱◎◎一位之神主」(字數合生老病苦),現在點主,大部分改為由道士,僧尼或地理師在墓地舉行儀式時,順便點一個形式。
(4) 祭墓禮: 點主禮成,乃行祭墓禮,將神主(魂帛)置於墳上,子孫一人持黑傘遮之,墓前供五味碗、發粿、飯、酒、銀紙等,宗教師舉行簡單之唸經儀式,子孫及所有送葬者,皆至墓前燃香拜墓。接著由地理師(或由宗教師兼代)舉行呼龍儀式,意謂此墓風水極佳,具有龍氣,可佑子秀孫賢。
6.返主: 靈柩安葬完畢送葬行列自墓地將神主牌位迎返供奉,即古代所謂「送形而往,迎精而反」。其注意事項為:
1.殯葬行列仍依去時順序,但減少了靈車及墓地燒化物品以及靈旌
2.長孫換了乾淨衣服,端坐「魂轎」中捧斗(神主安放在米斗中),恭請神主返家供奉
3.出殯行列去時「喪燈在前,喜燈在後」,返時恰巧相反
4.接靈:「魂轎」距家門尚有一段路時,未送山的家人或親友要出迎神主入門
7. 安靈: 設靈棹排香案遺像,供物(祭品)等,如有做靈厝時也置放之。子孫就位,由長男當主祭者行一香禮,獻一對花、獻果行三鞠躬禮,以後每日晨昏二次捧飯至滿七或至百日,也有到對年


葬後節儀
1、做七除靈:做過「滿七」後(不論有否縮減做七日子)子孫以供品祭拜後,即可以理髮修容,並感謝治喪親友,子孫帶孝者可於是日換幼孝。
2、做百日: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應舉哀,稱「做百日」,子孫於滿七未換孝者,是日須換孝。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日,即依男兒的人數如上長孫,由「百日」的日數扣除之。
3、做對年:逝世一週年所做的祭祀,應舉哀,稱「做對年」,逢閏年則提前一個月,子孫親友到墓地,家中或利用公共場所舉行追悼會,稱為「祭禮」。孫輩帶孝一年,是日脫孝,換紅毛線帶三日後即除去。
4、合爐: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將爐灰取一小部分至祖先香爐中,叫「合爐」。合爐古代在二十五個月時舉行,現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為之,有的其至在「對年」當天行之。
5、新忌:即「逝世」後第二次逝世紀念日,此後年年此日做忌日。